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学校对有学籍学生进行审核,经学生所在学院确认,张力等11名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或长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未修完学业;蓝天皓等3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休学已超过两年,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无法完成学业;郭易铭等3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学生本人同意退学。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予上述17名学生做退学处理,被退学学生信息详见附件。
因上述学生长期不在校,学校联系不到学生本人及家长,无法通过当面或邮寄方式送达《退学送达通知书》,故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学生收到此公告后于下学期期初(2025年8月25日开学)到学校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地址: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五楼539室。
联系人:张国庆
联系电话:18841369569
特此公告。
附件: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