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诚聘高层次人才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建校74年来,现已发展为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艺等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辽宁省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共建高校,是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服务国家能源战略需求和辽宁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学校打造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高地,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高层次人才。
一、人才引进层次
(一)基本要求
引进的人才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心怀“国之大者”,身怀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身心健康。
(二)人才层次
第一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具有世界学术影响力,科学研究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能够赶超或引领国际学术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学术大师、顶尖人才、战略科学家。
第二层次人才
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带领或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组织和承担重大研究任务,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
本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引进人才原则上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第三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方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学术成果,发展潜力大,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发展潜质,在教学科研创新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应学术水平。
本层次人才原则上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引进人才中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7周岁。
第四层次人才
具有较好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具有显著学术影响的研究成果,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学科(学术)带头人,或推动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达到或接近省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
本层次人才原则上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第五层次人才
1.国(境)外知名大学(软科、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的副教授(或相当职务,须有终身职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且已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优秀人才等。
2.国(境)外知名大学(软科、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国(境)外知名科研机构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的博士,近五年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相关重大项目的研究或关键技术攻关或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取得被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所从事领域内公认且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3.国内博士学位获得者。本硕博均毕业于国内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或国内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且近五年在所从事领域内公认且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发表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
本层次引进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5周岁。
第六层次人才
本层次人才分为A、B、C三类。
1.A类人才
具有良好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背景,国(境)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学位获得者,或本硕博均毕业于国内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国内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具有获得国家级项目的能力,近五年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在所从事领域内公认且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被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
2.B类人才
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背景,国(境)内外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博士毕业于国内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国内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或与我校发展相适应的行业特色学科,或学校师资急需紧缺学科,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发展潜力,具备获得省部级项目的能力,近五年参加过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在所从事领域内公认且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被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
3.C类人才
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背景,国(境)内外博士学位获得者,或与我校发展相适应的行业特色学科,或学校师资紧缺学科,具有良好的教学经验和科研发展潜力,具备获得省部级项目的能力,近五年参加过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在所从事领域内公认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本层次引进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如具有副教授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教授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注:发表论文署名须为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作者。
以上对各层次人才的职称、经历、学术成果的要求仅作为引进的必要、基础条件,不作为引进及享受待遇的唯一条件。
二、人才引进待遇
1.学校根据人才层次给予相应的引进待遇。特别优秀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协商确定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安家费和住房等待遇条件。
各层次人才待遇
实际收入=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2.第一层次人才,安排配偶工作,配置助手2名、专车1台。第二至第四层次聘任相应层级教授职称,或享受校内教授待遇,根据配偶情况以适当方式安置校内工作或协助在本地落实工作。第五层次人才,如为主干学科和传统优势学科的,(一)类聘为教授职称,(二)(三)类聘任副教授职称。第六层次A类人才,校聘副教授待遇3年(待完成协议约定任务后一次性兑现),3年内完成聘期任务且满足学校副教授职务参评条件时或3年内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为第一单位主持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及以上项目时可直接聘为副教授。协助解决子女中小学入学问题。
3.符合国家及辽宁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学校积极向相关部门推荐申报。为人才申请落实国家、辽宁省及抚顺市给予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4.学校采取“以房引才”政策。博士教师公寓已投入使用,新引进博士可按优惠价通过交抵押金的方式获得使用权。
5.新引进博士享受博士津贴7200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6.符合学校认定条件的博士人员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7.符合学校认定条件的预引进优秀在读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与学校签订《预引进博士协议书》,约定毕业之后来校工作,在读期间享受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从签订预引进协议之日起按月发放,最多发放36个月。
三、人才招聘计划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博士)招聘指导计划
序号 | 单位 | 学科目录 | 计划数 | 学历学位 | 联系方式 |
1 | 石油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化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 19 | 博士研究生 | 王吉林 13942321130 |
2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生态学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 12 | 博士研究生 | 马会强 |
3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气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 | 12 | 博士研究生 | 柳强 |
4 |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人工智能 | 10 | 博士研究生 | 赵强 |
5 | 机械工程学院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机械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力学类 | 12 | 博士研究生 | 任建民 |
6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机械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能源与环境工程 | 15 | 博士研究生 | 潘一 |
7 | 经济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应用经济学类 | 8 | 博士研究生 | 赵丽洲 |
8 | 理学院 | 数学类/物理学类 | 8 | 博士研究生 | 玉姣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历史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哲学类/法学类 | 7 | 博士研究生 | 刘志丹 |
1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 | 4 | 博士研究生 | 孙莉 |
11 | 体育学院 | 体育学类 | 4 | 博士研究生 | 刘欣 |
12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类/矿业工程类 | 8 | 博士研究生 | 石长岩 |
13 | 艺术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 | 6 | 博士研究生 | 赵杰 |
14 | 创新创业学院 | 工学/管理学 | 2 | 博士研究生 | 冯锡炜 |
15 | 人事处 | 不限 | 3 | 博士研究生 | 吴老师 |
四、人才考核程序
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由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第五、六层次按以下程序进行。
1.人才引进办公室与各学院审查应聘者简历,近五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
2.各学院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根据学校人才标准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核初评;就拟引进人才的学术诚信、师德师风、心理健康、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核查。
3.人才引进办公室会同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组织五名以上的同行专家和两名以上教学督导人员对拟引进博士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进行评价并进行试讲、面试考核,外语学院人才引进办公室外语水平和双语授课能力考核(外语专业或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可不进行此项考核)。
经讨论通过后,由学院负责人签署资格审查意见、综合评价意见与结论,报送到人才引进办公室。
4.人才引进办公室按照学校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就各单位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及生活待遇等配套条件及聘期内目标要求提出初步意见,经与学院、拟引进博士协商一致后,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人才评议组根据应聘者的相关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并投票表决,同意票过半数的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6.校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引进,是否调整相应待遇。
7.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引进人才协议书》,并按协议规定兑现落实相应的待遇。协议书应对来校待遇、岗位职责、聘期工作目标、考核方式等予以明确。
五、应聘方式
(一)应聘需要材料
1.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2.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详细材料的复印件。
3.家庭情况及详细联系方法。
(二)应聘者可同相关单位联系或与校人才引进办公室联系
1.登陆http://hrzp.lnpu.edu.cn/zp.html#/channel/02注册并应聘相应岗位。
2.如果发邮件主题请写“应聘学院-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毕业时间”格式。
(三)学校人才引进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丹东路西段1号,邮编:113001
联系单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人才引进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 巴老师
联系电话:13941360003 15221525003 024-56860011
E-mail:shdxrsc@163.com
诚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与我们共同创造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