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自考社会散生: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现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条件
1、2025年12月自考本科毕业生和2026年1月成人本科毕业生,且在学期间通过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2019年及以前)、或者通过辽宁省高校联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2、成人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毕业,且教学计划中专业主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平均不低于70分;
3、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合格,并获得毕业证书者。
二、学位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3月10日—19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学位申请材料
附件2-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
附件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管文法教类毕业论文模板
附件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理工类毕业论文模板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