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保持学生会正常工作,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学生会本着"民主集中"的作风和原则,实行例会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一、 部长例会

      1、学生会实行每周一次例会制度,时间:周日晚6:00,地点:学生会办公室;

      2、各部长干部必须按时出席例会,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不能出席或提前离开会场的,需事先向主席请假;

      3、各部长要按一定顺序按时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有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出;

      4、学生会负责人在例会上及时分派工作任务,各部负责人必须认真记录,有不能处理或不能完成的任务要当场提出。

      二、 各部门例会:

      1、 各部每周必须开一次例会;

      2、 无故三次不参加例会者,给予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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