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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辽宁维稳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4

辽社稳发〔20184

 

关于做好2017年度辽宁维稳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社会稳定研究会关于发布2017年度维稳研究课题的公告》和《立项通知单》有关要求,省社会稳定研究会拟组织开展2017年度维稳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89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对象

2017年度辽宁省维稳研究课题立项课题。

三、结项标准

 

1.需提交篇幅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1份及不少于3000字的决策咨询建议。所有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课题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2.项目研究成果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成果须提供批示扫描件,研究会将报请主管单位予以额外奖励。

四、需提交材料

1.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1);

2.决策咨询建议稿(3000字以内,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2)。

以上材料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申报者所在单位提交《2017年度辽宁维稳研究课题结项汇总表》(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实名1份;每个申报者最终研究成果1份;决策咨询建议稿1份。

电子材料:申报者所在单位提交《结项汇总表》实名1份;最终研究成果、决策咨询建议稿各1份。

3.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只允许延期1年,并填写《2017年度辽宁省维稳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

五、相关要求

省社会稳定研究会将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

还未办理经费拨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结项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请开具事业单位往来收据或发票。发票抬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明目:2017维稳课题研究经费。

税务信息:

单位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210000463304713D

单位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

电话:024-56860423

本次结题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结项具体要求进行汇总,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相关材料,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社会稳定科研与培训中心, 邮编113001

联系人:于傲 陈雪峰 

电 话:024-56865366,13941311076

 

 

 

 

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

20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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