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聘用长期外籍文教专家程序
申请名额
申请内容应包括:1、申请聘用专家名额及理由。 2、通过聘用外国专家教师欲达到的目标。3、专家、教师拟承担的工作任务。国际交流处根据各院系的教学需求,每年五月、十月份将进行新学期外籍教师聘请工作并报送校主管领导审批。
申报和办理来华手续
1、经校领导审批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于每年六月、十一月初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报批手续,领取空白标准合同文本,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邮寄给申请者本人。 2、通知拟应聘外国专家到我国驻外使领馆领取《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在其国内做好体检,来华时应将填好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和血清等原始化验单一同带来,并携带《工作许可》及《邀请函》到使领馆办理来华工作签证。3、确定外国专家的来华时间。 4、准备专家住房。 5、安排好迎接人员。
报到手续
1、体检 :持在国外填好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和原始化验单到抚顺市卫生检疫局验证。如果体检表不合格,必须在卫生检疫局重做体检。验证及体检所需费用均由专家本人承担。 2、签合同: 由聘请单位主管国际交流的领导和外国专家签订聘任合同。一份留专家本人,另一份(中文版)待办完专家证后交国际交流处保存。 3、办证件: (1)专家证 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所需材料: 护照及签证复印件;《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存根;健康证明;外国专家局合同及合同附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照片1张。 如有家属随行,交验家属的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一份,照片1张。(2)图书证 由国家交流处工作人员持专家工作证到校图书馆证卡办公室办理。(3)居留许可 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人员协助专家到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许可。证件费用由专家本人承担。所需材料: 护照、 专家证、 居留申请表、 《外国人体检表》及各种化验单据、 照片。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