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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提出开展全校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帮助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及选拔、培养新的代表人物。 3、负责归侨侨眷、台属的有关工作。 4、联系少数民族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代表人物的培养和推荐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有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教工活动。 5、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组织部门共同做好推荐党外人士担任省、市、县(市)、区、局等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和做好党外后备干部、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统战政策,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7、负责开展全校统一战线的宣传教育工作。 8、指导全校基层统战工作和搞好全校基层党组织统战委员的培训工作。 9、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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