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工作调动程序

1、校内调动工作岗位和单位,须由本人写出书面调动报告,详细说明调动原因和申请调入单位(岗位),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拟调往单位负责人必须明确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在核实编制和岗位职数基础上,再对申请人的自然情况与岗位要求进行审核,视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和原单位编制余缺情况做出能否调动决定。

3、经人事审核准予调动后,申请调动人员到人事处办理校内调转手续,做好现工作岗位的交接和物品、资财的清还后,人事处发正式调动通知单到新单位报到。

4、调动人员从调动的下一个月起(以调动通知单时间为准)作为新单位人员统计并享受新岗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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