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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2007学年考试作弊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07-12-19] 点击次数:[]


在2006~2007学年进行的历次考试中,共发现71名学生在考试中作弊。依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考试(考查)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之规定,经教务处和各有关学院认真调查核实,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已经对71名学生分别做出了相应处分:
    开除学籍处分13人;
    留校察看一年处分43人(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记过处分9人(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严重警告处分6人。
    71名作弊学生涉及共十个学院:其中经济管理学院20人;机械工程学院14人;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11人;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8人;石油化工学院5人;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3人;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3人;外国语学院3人;理学院2人;职业技术学院2人。
    上述事例,对当事人是沉痛的教训,对全校学生也是深刻的警示。
    诚实守信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对于大学生而言,严于律己、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是诚实守信最基本的体现。弄虚作假的作弊行为是学生对自己能力的否定和蔑视,它不仅严重影响学校的考风和学风,同时也严重地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学校以教书育人为本,对于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严肃对待,对违纪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是维护学校声誉和教学秩序的需要,其目的是树立良好考风、学风,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再次告诫同学们,考试过程是对一个人的意志品质和道德水平的考验,考试不及格可以通过重修和继续学习来弥补,作弊的后果却难以挽回。
    学校将加大对考试过程的管理力度,严格考试,严肃考纪,坚决抵制考试作弊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期末考试即将来临,希望全校学生都要以此为鉴,从自身做起,自强自律,拒绝作弊,认真学习,诚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