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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供暖住户:
后勤服务集团供暖服务公司已提前3天向学校供暖住户供暖(包括南台校区)。从几天的供暖情况看,锅炉和换热站设备运行良好,出口水温在70度以上,住户室温超过市规定的供暖温度(16度),广大住户反映良好。
今年学校对后勤改革后的购煤经费进行了包干,对职工超面积采暖费和按学校规定全额收取采暖费的住户,学校已从包干购煤经费中扣除,并规定这一部分费用由后勤集团自己收取。鉴于上述情况,如果住户不缴纳或不按时缴纳采暖费,供暖服务公司就没有钱购采暖煤,没有采暖煤就保证不了供暖时间或供暖质量。为此,就交纳采暖费问题敬告如下:
1、后勤服务集团决定交纳采暖费截止日期延后至11月10日,从11月11日零时起,对没有按规定交纳暖气费的住户采取关阀或停止供暖等措施。
2、对不要求供暖的住户,请到后勤服务集团供暖服务公司填表备案。要求不供暖的住户因停止供暖,对本人和他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不供暖的住户承担。
3、确因家庭困难交不起采暖费的住户,由学校基建后勤管理处依据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予以确认,采暖费由学校承担。
4、采暖费政策咨询、认证、变更由学校基建后勤管理处负责,地点:学校体育馆东侧红楼东北角二楼。交纳采暖费到后勤服务集团供暖服务公司,地点:老图书馆东侧锅炉房。
特此敬告
后勤服务集团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